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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15-11-04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0人(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请下载附件中《2015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在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并插入电子版照片。

应聘人员需一次性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2份、《诚信承诺书》1份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在2015年11月23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全部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根据报名和审查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范围人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考试考核人数比例低于1:3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 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下午5:00。

地点: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梁山县人民北路东段)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审核

教体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负责本系统的审核。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的方式,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page]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教育类采用说课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再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记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录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水泊梁山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咨询电话:13355130910

监督电话:18660767596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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