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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12-01-06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月3日至5日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大学英语六级、医师执业证等)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楼二楼集中办公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不能使用一、二代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求本人填写《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交资格审查处进行审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应聘报名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报名期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将提供咨询服务。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1月6日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当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由市卫生局委托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二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三基”训练为主要内容。目的是考察应聘研究生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研究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 2012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答辩内容涉及专业知识与技能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疗纠纷、医患沟通、医德医风等。主要考察应聘研究生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掌握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采用百分制计分,测评项目定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五项要素。

  面试时间: 2012年1月8日全天。

  面试地点: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成绩汇总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分值权重计算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应试人员,由面试考官组出题进行面试加试,按最终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一律不予录用。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按1:1的比例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核,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2253413,2253414

  监督电话:0537-2331707

  附件: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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